文/编辑部
FRANCK MULLER原本尝试在新加坡註册他们家旗下手表系列“Mariner”的商标,但因为劳力士认为“Mariner”和他们家的人气系列水鬼(Submariner)在念法上相似度高,如果被FRANCK MULLER成功註册商标,这对劳的商品销售可能会造成危害,因此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申请驳回FRANCK MULLER的商标註册。
▲FRANCK MULLER原本打算在新加坡替自己的手表系列“Mariner”申请商标专利,不过由于受到已经先一步註册”Submariner”名称的劳力士反对,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在经过反覆商议后决定驳回FRANCK MULLER的提案。
这场官司源自于2016年2月,当时FRANCK MULLER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出要申请Mariner这个名称的商标,使他们可以独家在手表印上”Mariner”这个名称。基于前面提到的理由,劳力士则是在2018年4月提出对FRANCK MULLER申请商标的异议,而且劳力士其实早就註册过”Submariner”的商标名称了,一旦FRANCK MULLER註册成功,那麼劳力士有理由相信那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Submariner和Mariner乍看是不同的英文单字,但其实两者无论就唸起来或是字义上还是有接近的关联,加上它们的设计主旨也都类似,有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在双方缠讼的过程中,听证官曾经对劳力士的诉求提出质疑,例如他觉得Submariner手表通常都会伴随劳力士品牌Logo,因此听证官不觉得”Submariner”是一个能够被单独识别的商标。不过这个质疑同样地也被反推到FRANCK MULLER的手表身上,因为他们家的Mariner系列同样也没有那种手表上只印“Mariner”而没有FM Logo的案例。
而后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会导向支持劳力士的原因是因为虽然“Mariner”和”Submariner”并非一模一样的单字,但是后者只是字首多了3个字母,两者的差异没有明显到可以让人很清楚区隔,而且这两个系列的设计理念基本上也就是围绕者海洋和水手这些类似的主题,如果让FRANCK MULLER成功註册商标,那麼以后很可能会让人搞不清楚两个商标专利的实际内涵。
▲劳力士成功捍卫自家的商标专利,让人谈起”Submariner”这个名称时,最新想到的还是那个超有名的潜水表系列。
就算这两家高级手表品牌一般来说都会有自己的专卖店,或着即使出现在同一间表店,也会以各自专柜的形式展售,再加上现场也会有专业销售人员加以说明介绍,基本上要弄混FRANCK MULLER Mariner和ROLEX Submariner的可能性不高,不过最终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认为这两个系列名之间还是存在有可能会使人误会的相似度,加上两个品牌又属于同业竞争的关系,若让FRANCK MULLER註册Mariner的商标名称,日后有可能会对劳力士的手表销售造成影响,因此决定拒绝FRANCK MULLER的商标申请,使得劳力士水鬼可以在这次的商标争夺战中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