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以皮帶將掛錶固定在手腕上的裝置出現開始,手錶的外形就不斷演進,真正普及化則是在一戰結束後的20世紀初左右;後來一戰和二戰之間,佩戴腕錶形成風潮,各品牌更將品項延伸到女錶,開始往時尚方向發展,女錶遂成為亮眼的裝飾配件。
此舉也吸引了英、法、義等國的珠寶商,包括卡地亞(CARTIER)、寶格麗(BULGARI)以及蒂芬尼(TIFFANY & Co.)在內等時尚大牌,均向瑞士製錶商訂購打上自家品牌印記的腕錶進行銷售;不久後,更多時尚品牌也加入發行腕錶的行列,如服裝和皮件品牌愛馬仕(HERMÈS)和登喜路(DUNHILL)也先後發行自有品牌腕錶。
到了1960年代,迪奧(DIOR)推出由寶路華(BULOVA)生產的腕錶系列(後於1980末由LVMH集團購回),並開設時尚飾品店。到了1977年,配飾已占公司營業額41%,其中腕錶的銷售功不可沒。
如今,不少時尚品牌仍然選擇與瑞士製錶商合作,或向製錶廠購買專屬品牌的機芯,例如愛馬仕與VaucherManufacture Fleurier機芯廠的合作。這種珠寶商與製錶廠之間的合作模式,不僅讓腕錶的外型設計更具多樣性,也為鐘錶業注入了不一樣的時尚元素。